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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丙烯酰胺陽離子的失效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,具體如下:
儲存條件
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良好的環(huán)境下,未開封的聚丙烯酰胺陽離子產品一般可儲存 2 年左右。如果儲存環(huán)境濕度大、溫度高,會導致產品吸潮結塊,進而加快其降解速度,使有效成分降低,儲存時間會縮短至 1 - 1.5 年。
產品開封后若未使用完,由于與空氣接觸面積增大,容易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和二氧化碳等,會加速其失效過程,建議在 1 - 3 個月內用完。
溶解后的使用時間
聚丙烯酰胺陽離子溶解后,其水溶液的穩(wěn)定性相對較差。在常溫下,一般建議在 8 - 24 小時內使用完畢。如果溶液中存在一些金屬離子、氧化劑等雜質,或者溶液所處環(huán)境的 pH 值過高或過低,都會加快其降解速度,使失效時間縮短至數(shù)小時甚至更短。
若將溶解后的聚丙烯酰胺陽離子水溶液放置在高溫環(huán)境中,比如超過 60℃,其分子鏈會發(fā)生斷裂,導致絮凝性能迅速下降,在幾小時內就基本失效。
在實際使用中,為了保證聚丙烯酰胺陽離子的使用效果,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合理儲存和使用,盡量在其有效期內用完,并且在溶解后盡快投入使用。